發牌流程

1. 向食物環境衛生署提交牌照申請。
2. 食物環境衛生署向屋宇署、消防署及規畫署徵詢,提出申請之處所是否適合作為食肆用途。
3. 三署進行有關設計圖則審查。
4. 三署進行實地視察。
6. 申請人或授權代表出席審查小組會議,聽取有關處所需要改善項目,以達到發牌條件。
7. 食物環境衛生署隨即發出《發牌條件通知書》(俗稱裝修信),列明所需改善項目。
8. 如須申請臨時牌照,當裝修工程完成後,由認可人士確認申請人已辦妥食物環境衛生署發
    出之臨時發牌條件通知書上之條件後,即可在一個月內領取臨時牌。
9. 有關正式牌照之批核,當裝修完工後,由承造商及認可人士簽發有關文件,通知有關政府
    部門,然後有關政府部門再進行實地視察。
10. 如確定有關規定項目已辦妥,七個工作天內會發出全年牌照。

註:三處是指食物環境衛生署、屋宇署及消防署。

服務特點
. 所有專業服務不假於外,省時省錢,連貫性地加快處理。
. 所有服務均由本公司以下專業人士直接提供: 政府註冊認可人士(A.P.) 、專業設計師及牌
     照顧問。
. 一條龍式服務: 食肆牌照申請 + 室內設計 + 裝修工程 + 鋼具工程 + 冷氣系統工程 + 通風系
     統工程 + 電力工程 + 消防工程 (以上服務均可個別形式提供服務) 。
. 價錢公道,比現時市價較合理,亦不失專業服務。
. 歡迎與市價比較一下。
申請食肆牌照須知
香港飲食業蓬勃,成立食肆必須的一環是申辦飲食牌照。有關政府部門對發牌要求條件較前嚴
緊,其中過程繁複,如非由專業人士處理,除了有機會遭有關部門拒絕申請外,更難達政府發
牌標準,往往費時又失事,增加不必開支,遲遲未能取得牌照下...
申請食肆牌照可從以下途徑:
. 由顧問公司一手包辨。
. 自行申請,再聘用政府認可人士簽核文件。
政策

依據香港特區政府規例,凡在本港開設食肆矷A開業前均需申領食肆牌照,售賣或供應酒類供
顧客在這些場所飲用,均需領取酒牌局簽發的酒牌,方可營業。
開設食肆場所要符合及履行以下條件,否則發牌當局不會考慮任何場所的食肆牌照申請及發牌:
. 能夠符合衛生方面的嚴格規定。
. 能夠符合通風系統的規定。
. 能夠符合消防設施的規定。
. 能夠符合樓宇結構規定。
. 沒有危害公憐w全的違例建築工程。
. 有足夠的走火通道。
. 符合氣體安全規定。
. 符合電力安全規定。

註:發牌當局是不會簽發食肆牌照予指定作住宅用途的樓宇的樓上單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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